香港知识产权处在2019年12月19日起正式推行新的专利申请制度, 将由原授及转录专利制度同时并行,专利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合适的专利制度提出申请。
申请类型
原授标准专利
■ 第一阶段:为申请设定提交日期而作出的审查
■ 第二阶段:为申请作形式规定的审查
■ 第三阶段:申请获发表
■ 第四阶段:为申请作实质审查
■ 第五阶段:申请结果:专利获批予及发表,处长作出最终决定或拒绝专利的批予
转录标准专利
标准专利需要分两个阶段进行:
■ 第一阶段: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、欧洲专利局或英国专利局提出申请, 在收到形式审查通知书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第一阶段申请。
■ 第二阶段:专利在中国、欧洲或英国授权公告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第二阶段申请。
短期专利
短期专利可直接在香港申请,但须提交由下列其中一个当局发出的检索报告:
■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
■ 欧洲专利局
■ 英国专利局
■ 《专利合作条约》委任的各个国际检索局(例如: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西班牙等)
外观设计
■ 注册外观设计,即可获得权利阻止他人制造、输入、使用、出售或出租其注册产品。注册外观设计保护新设计形状、装饰及视觉美感,但不包括保护功能和使用方法。
■ 各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可申请注册,例如:电脑、手提电话、纺织品、珠宝、手表等。
所需资料及有效期
类型 | 所需资料 | 有效期 | 备注 |
标准专利 | ■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■申请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发明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专利文件* ■摘要的中英文本 ■基础申请的公告副本 ■有关资料、文件的中英文译本 | 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,有效期最长为20年 | |
短期专利 | ■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■申请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发明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专利文件* ■检索报告 ■摘要的中英文译本 | 第4年届满后续期一次,有效期最长为8年 | ■可直接在香港申请,但须提交由下列其中一个当局发出的检索报告: ■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■欧洲专利局 ■英国专利局 ■《专利合作条约》委任的各个国际检索局(例如: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西班牙等) |
外观设计专利 | ■设计的中英文名称 ■申请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设计人的姓名、地址 ■设计产品的图片 ■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| 每5年续期1次,最长25年 | 可直接在香港申请 |
*专利文件包括: ■权利要求书:专利文件中最为重要,用作说明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 ■摘要:专利的主要技术大纲 ■说明书:以文字说明专利技术的详细内容及特点 ■附图:以图片辅助说明专利的结构或细节 |
政府资助申请
■香港创新科技署推出“香港专利申请资助计划”,以拨款形式协助本地公司和个人为其发明及实用新型作专利申请,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可达港币25万元。
■ 如您希望申请这项资助,请立即与我们联络,我们将帮助您准备申请资料及提供免费咨询服务,助您成功获得香港政府的资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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